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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之后,他又去北京,再约同学吃饭,偶尔说起了她,同学说,她呀,结婚了,有孩子了,变得胖着呢,看着从前挺妖的一个人,忽然特别邋遢,跟其它结了婚有了孩子的女人没多大区别,没什么劲。那天他喝了很多,出来时天正下着雪,雪落在他脸上时他一个激灵,然后开始在地上哗哗地吐,吐完了,眼泪也出来了,他搓着手,在雪中走着,眼泪干了以后在脸上有很深的痕迹,很疼,他想,三年前,他是爱过的。划痕深秋的北京。我懵懵懂懂地留在西客站的出口,用一双湿润的南方眼睛,好奇地看着这个干燥的北方城市。没人知道我来了,孤零零排着长长的队,坐进一辆挺干净的出租车。去哪儿啊。先开着吧。什么叫先开着啊。他歪戴着帽子,冲我一笑。那行,去个最繁华的地方。你拿主意吧。看朋友?不是。来旅游?也不是。总不是来找工作吧?更不是了。那你这是……?结婚。嗬,喜事啊!他从反光镜里看着我,新郎怎么不来接人呐?新郎还没找到。他可能被我吓坏了,没再跟我搭话。车停在王府井的东方新天地。我付完帐,跳下车,调皮地对他眨了眨眼睛。早点找个新郎倌儿!他笑着对我喊。我来北京的目的很简单。结婚。干吗不呢?二十好几的女子,闺中密友一个个都赴了围城,只有我还在外面候着。你就是太挑;眼光太高了可不好;越老越掉价;真想独身主义?老了谁陪你玩啊……是啊,老了谁还会理我呢。我说长沙太寂寞了。北京呢?北京怎么样?一个老同学在网上说了这么一句,我心里一热,就坐上了那趟z18我犹豫着,该不该拨通他的电话。那号码有一串我喜欢的尾数。我甚至幻想那是为我而选的。新天地有一家很好吃的泡芙。吃得一手都是,像孩子一样舔着。有个老外直勾勾地盯着我看,我对他笑了笑。他竟走到我旁边的位子坐下。一个人吗?我点点头。下午一起看电影怎么样?你不打算先问问我的名字吗?嗨,我叫casano你呢?他的头发是我喜欢的棕色。叫我san吧。我请他吃了一个巨大的冰激凌,而他请我看了一场无聊的电影。一起吃晚饭吗?我看看手机。不了。约了朋友。那好。再见。谢谢你陪我。他走的时候给我了一张卡片。正面是气势骇人的九龙壁,背面则写着他在意大利的电话和地址。我没有对着卡片浮想联翩。因为我要在北京结婚,而不是意大利。但如果是两年前,甚至两个月前,这个答案就会不一样。北京有一家宾馆让我想念广州。一走过那里便决定住下。像个吉卜赛女郎一样随遇而安,看到田野就搭起帐篷,看到河流就钻进小船,看到回忆,会住进回忆,看到未来,会住进未来。它叫“越秀”。我总会联想到“越秀公园”,想到那附近叫“小北花圈”的公车站。那里是非洲移民的聚居地,还有味道很香的土耳其烤肉店。北京的“越秀”却特别小气。我的房间小得转身都很困难。深夜十二点,拉开窗帘,楼下是和长安街平行的一条大街,右边的国家大剧院,像个时尚的锅盖。你来了?对。已经住下了。怎么不说一声,我去接你。只是来旅行,不想打扰你。这几天正好有空,我当你导游吧。真的假的?不怕麻烦?不麻烦。他的电话让我在床上笑了半天,又像个婴儿似地蜷成一团。好温暖啊,北京的夜晚。我觉得自己像个赶潮的少女,从黄昏坐到深夜,又从深夜坐到黎明。那趟潮汐可能来,也可能不来,但我宁可相信它会来,少女总是够单纯,单纯又往往是幸福的前奏。得澄清一下。他,并不是我网上的老同学。他是特别的。他是个突如其来的存在,或者说,礼物。两个月前,我在一个平淡的周末走在长沙平静的大街上。下了点小雨。长沙的深秋凉得很快。我正从一家健身会所出来,感觉身上热气腾腾的。身后,有车在不停响着喇叭。一回头,发现了这辆京字头的黑色ford请问,天心阁怎么走?一个年轻男人探出身子。那是一种职业的清透。我猜,他不是医生就是律师。很正的啦,不是医生就是律师啊。这是香港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我不得不承认,在看到他的一瞬,有一点小小的自我迷失。直走,到第一个红灯左拐就是了。谢谢。他开着车很快地消失掉了。我看着那模糊而去的车牌号码,像是弄丢了一袋童年的宝贝。我还在冒着热气,却开始责怪自己洗完澡出来竟然忘了化妆。可悲的小虚荣,延续了至少一个小时。什么叫遇见百分之百男人?村上能详细地描述他的百分百女人,而我的百分百,竟然就在这个下雨的秋天,在我还没找出恰当的形容词之前,瞬间出现又决然而去?那天晚上。一个朋友喊我出去喝茶。我正陷在沙发里看肥皂剧,韩国肥皂泡常常有制造幻觉的作用,最近总用它们打发无聊的时光。你够无聊的了,还不出来见见人。好吧。让你震惊一下。我穿了一身的紫色。他站了起来,哇,今天真漂亮。我看见还有一个茶杯。怎么?还有朋友?喏,一个从北京来的同事。顺着他的眼神望过去,我几乎倒在了座位上。他走到面前,很绅士地伸出手。你好。这是于辰,it新贵。这是小朵,美女记者。我很矜持地笑笑。奇怪的是大大咧咧话题不断的我今天特别淑女。而于辰,虽然不是医生也不是律师,却也用他的深沉击碎了我的防线。你们两位,敢情是听我一个人说啊。朋友感觉气氛不对。我和他,眼神在暗暗交织。天使的手指和撒旦的爪子同时舞动着,把一种无形的气态的高温的东西紧紧锁在一起。朋友起身离开。对不起,差点忘了还有客户,失陪了。他走后,我们坏坏地笑出声来。真巧。他说。我以为你没认出我呢。我按你说的走了,却没找到地儿。后悔没载上你一块儿去。骗人。我脸上的肌肉有些失控,似乎它们只会一个动作,笑。第二天。我是带着他的味道离开的。我们没有去我家。因为他说他害怕。害怕单身女人的家吗?你该有免疫力了吧?我故意逗他。他只是笑。什么都没说。他特别喜欢沉默。男人的沉默有百分之八十是为了讨好女人,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是为了不出错。我们分开的时候似乎没打算再见面。相信我,这不是419他从身后抱着我,下巴上须后水的草木香很好闻。天亮说分手。我淡淡地看着他。我写过很多这样的故事,但你是我的第一个故事。你应该写写我。不会的。永远不会。你会忘了我吗?干吗要忘记呢?我们还会再见的。他这句话还没说完,我就重重关上了门。那个早晨阳光灿烂。我却像被抽空了灵魂似地恍恍惚惚。女人面对这样的男人总是难以抗拒的。我不停说服自己。而不停自我麻痹的后遗症就是开始妄想和他一起生活。难以置信。你终于想结婚了?我最好的女伴一脸惊讶地看着我。像是在欣赏一具来自外星的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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