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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时候我叔叔因为肚子里面长了瘤去世了,他曾经是我最喜欢的人,在我最后一次去探望他的时候他整个人都蜷缩成很小的一团,躲在蓝白条纹的病号服里面,肚子因为里面有很多积水而鼓了起来。妈妈说手术打开腹腔检查的时候里面已经长满了肿瘤细胞,是很艳丽的红色,于是我一直都远远地站在床沿,不敢靠近,怎么也不愿相信这个呻吟着的面色蜡黄的男人是我的叔叔,他身体上插满管子,气息奄奄地说疼。自此以后我就一直拒绝再去医院了,我拒绝探望,被家里人视为一个没心没肺的小孩,但是我宁愿顶着这样的罪名,我但愿自己只记得叔叔健康时的模样,黑头发,笑起来很爽朗,而不是被死亡摧残的模样。
后来追悼会恰逢会考,爸爸妈妈瞒着我,我是晚了一个礼拜才知道叔叔去世的消息的,我只是钻回到被子里去,依然是那副拒绝的模样,而悲伤则是到一年后他落葬时才汹涌而来,隔了那么长的时间我才能够使自己相信,一个人的离去是这样的轻易。
小夕最后给我写来的一封信里面说,她成了一名还未受洗的教徒。之后她就再没有写过信来了。我把小夕的信都放在抽屉里面,还有照片,还有忡忡的明信片,我舍不得扔东西,从山坡来到北方的时候,除了脚踏车带不出来,我几乎带来所有的东西,甚至连小纸片都装在塑料袋里面封了口一起带过来了。
“你要好好地整理房间,这样才能够嫁得出去。”
“你得扔掉一些东西,不能够把什么东西都藏着。”
“你有衣服要送出去干洗么?我帮你带出去。”
灿烂总是隔着门叫我,她语速很快,房间里面也到处都是她的脚步声,她在房间里面走来走去,一会儿擦地一会儿削水果一会儿煮咖啡,放放音乐,哼哼歌,打电话,却并不吵闹,就好像房间里面有很多安静的人住着一样,其实就只有她和我两个。
“你为什么叫灿烂?”我总是询问她,我觉得像是八十年代小说里女主人公的名字。
“叶灿烂,灿烂,这是我的小名,从小爸爸妈妈就这样叫我。”
往南方岁月去第四部分(2)
灿烂是个还没有成名的摄影师,她在家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暗房里面工作的,我最最讨厌她在暗房里面的时刻,因为不能够去打扰她,她的工作时间或长或短,作息时间根本无法确定,常常我早晨醒来的时候她刚刚从暗房里走出来,身上弥漫着显影药水酸溜溜的气味,耷拉着两只眼袋,恨不得立刻就倒头睡去。这时候房间里面就太安静了,静到听得见隔壁小孩挨骂哭叫的声音,也听得到闹钟分秒走动的机械声,甚至可以听得见自己骨头咯吱咯吱响的声音。
我自己去洗热水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能不能洗上一个舒服安宁的热水澡已经成了我判断一个地方能不能够居住的标志了,不管那屋子再怎么蹩脚,潮湿,蛇虫百脚,只要有个房间可以独自洗个热水澡我就已经很满足了,这就像是一个标志,一个警醒符号,告诉自己这终于是从那乱糟糟的少年时代里走出来了,不再担心用冷水洗头,头发都纠葛在一起,不再担心那稍纵即逝的热水。把热水调到最大,北方的室外已经是冰天雪地了,房间里面却是四季如春的温暖和干燥,顺手把内裤一起洗了,然后搭在边上的暖气片上,只要一会会儿的工夫就烘干了,干到几乎要裂开来,这就是北方了,用暖气片搭建起来的北方。
这时我来到北方已将近半年了。
刚下飞机我就跟随着人流往外面走,走过那些长长的灯光明亮的通道,恍惚间觉得这短时间的飞行就穿越了遥远的距离令人不习惯,在门外围满了接人的人,黑压压的叫我迈不开步子,我低着头试图快速地走过这条长得惊人的通道,还感觉那些黑压压的目光全部都射向我,我竟然害羞起来,面孔也绯红起来,心里却很骄傲,我就是独自一个小小的人儿拖着巨大的箱子走路,没有人来接我,我不用环顾四周,我只顾低着头向外走去,几乎已经可以闻见外面的空气,这北方的陌生而令人兴奋的空气。
突然在身后有急促而雀跃的脚步声响起来,我还没有来得及回头看去就有一个香气扑鼻的女孩从我身边擦过去,她背着双肩包,穿着低腰阔脚牛仔裤,露出里面的一截彩色条纹内裤来,她尖叫着发疯般地奔向一只装在狗窝里面的雪那瑞,像是久未见到的亲人。
而令我呆呆愣在原地的并非是这些,而是她一头染成绿色的短发,根根俏皮地竖起来,她奔跑的时候就像是一棵生机盎然的小树。
“忡忡!”我几乎是扔下所有的行李大声叫出来。
她回来头来,好奇而友善地望着我,周围的人也都用诧异的目光望着我,我引起所有人的注意,而更要命的是,我显然是认错人了。忡忡没有这样大而甜蜜的眼珠,也不会在胸前斜挎着一个lv的小拉链包,我很快就发现,她是个典型的富家女孩。但是她已经向我走过来了,我无地自容,小声地说:“我认错人了。”却忍不住要再看她,盯着她绿颜色的头发看,她笑起来,她开朗的笑令我感到不再那么窘迫,甚至要感激她。就在她又要转身走的时候,我鼓起勇气来问道:“你的头发是在哪里染的?”
“你也想染么,我带你去。”她的声音也是青葱跳跃,与我所遇见过的女孩子都不一样。
这就是我来到北方的第一天,我一下飞机就遇见了染着绿色头发的灿烂,她坚持要用车子送我去目的地,可是我根本就还没有目的地,我想先去出版社报到,却已经是傍晚,出版社一定已经下班了。这里的傍晚来得特别早,仅仅是五点就已经暗了天,我坐在车子里惋惜着,南方白昼最长的时候,直到九点多才是真正的黄昏,我们坐在山坡上抽烟喝啤酒,难怪觉得时间怎么挥霍都不为过。而现在呢,夜幕已经彻底降临,好像时间开始逼债,紧紧地跟随在身后。
可是这就已经是北方了呀,我踏出机场的时候忍不住停下脚步来狠狠地吸一口空气。
北方城市的马路又宽又长,总是一条通到底,我第一次在北方迷路的时候就沿着一条马路笔直走下去,我想走到下一个路口去看看路名,但是下一个路口迟迟不来,这条马路简直可以一直往下走。风沙迷到脸上,单球鞋里面的脚冻得疼起来,怎么走都走不到下一个路口,心里含着委屈,又觉得脚下走的路都已经不真实起来了,完全像是在小时候的梦里面才会出现的场景。后来灿烂告诉我,北方的很多路都是这样的一通到底,有些甚至是贯穿了整个城市的。要过马路是最最麻烦的,必须事先想好到哪里转弯,否则一旦错过一个路口,就有可能得走上十几分钟的路才到下一个路口,而每条马路的中间都被铁栏杆拦死,断绝了一切乱穿马路的可能性,逼迫着你向前走,逼迫着你在走路的时候提高警惕,不要错过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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