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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奚窘了,推他。他终于熬不过酒精的厉害,打了个趔趄。沈奚忙扶住了他,让他先上了床。傅侗文斜斜地倚在枕头上,衬衫解开大半,露出脖颈下的胸膛。在没有光源的房间里,瞅着她的那双眼倒是晶亮的,含着水似的。沈奚担心地摸他的脉搏,那里在一下下地跳动着,还算是好。傅侗文半梦半醒里,在黑暗里,去摸她的脸,继而把她往身上拽。全都回来了,有关于过去两人的相处细节,在填补着这两年的空缺。恍惚着,她以为,回到了傅家的老宅子……他在锦被里翻了身,连着被子抱她的身子,手下不停歇地解她白绒线的衣裳,酒液让人血液滚烫,兴致高涨。白绒线衣下,是他渴慕的东西,是“春逗酥融白凤膏”,又是“滑腻初凝塞上酥”……她过去不是没被他这样弄过,可久别重逢就是床榻上折腾。是最陌生,又是最熟悉,所以最销魂。“三哥……”沈奚低低地求饶。他去亲她的脖颈,低低地“嗯”了声,像不满足似地在说:“央央的身子比过去容易烫了……是长大了。”在他口中,她永远是女孩子,以她的年纪在寻常家庭早该相夫教子,在医院也是独挡一面的人,在这里,在他怀中的棉被里裹着,却只是“长大了”。沈奚听他渐渐绵长的呼吸,揣测他是否已经入睡。他又口齿不清,低语着:“有句话,央央可听过?”他没说是什么,她如何晓得?“愿天上人间,占得欢娱,”他声愈发低了,“年年……今夜。”深情厚意尽在这一句话里,有对过去分开的不甘,分隔两地的相思意,还有今夜得偿所愿重抱美人的欢愉。沈奚久久发不出声,再去摸他的脸,是睡着了。一夜雨,从深夜到黎明破晓。五点半,沈奚睁开眼,迷糊地看着他的脸在自己的肩旁,沉睡着,他的手还在自己的毛衫里。棉被胡乱掩在他的腰身以下,盖着他的下半身和她的上半身。沈奚脚凉透了,动了下,好冷。她面红耳赤地握住傅侗文的手腕。轻轻地,从自己衣服里拉出来……里头的洋纱背心被他扯得不像样。悄悄瞅一眼,睡着正熟。于是偷偷地,她把白毛衫脱掉,重新把洋纱背心穿了一遍。从始至终大气也不敢出,像和人偷情的大学生似的,光着脚,拎着皮鞋跑去了门外……反手虚掩上了门,左手就是洗手间。这里的布局她很熟悉,于是穿好鞋,进去,匆匆洗了把脸,用了台子上的漱口水,梳子寻不到,对照着镜子把自己的头发散开,用手指刮着草草扎了两个辫子。看看四周,他没动过任何摆设,只是在窗口多添了两盆植物。她从洗手间出来,谭庆项刚好听到动静,在楼梯下张望上头。两人视线对上,谭庆项忍俊不禁,对她悄悄招手,小声问:“来吃早饭?”沈奚应了,悄然下楼。厨房里,不只有谭庆项,还有周礼巡,两个男人也是刚才起床的样子,不修边幅地穿着衬衫,挽着袖口在那吃粢饭团和豆浆。因为昨夜两人隔着一扇门,“旁观”了一场来势汹涌的重逢和好,沈奚见了他,窘迫着,在饭桌角落坐下。厨房本就狭小,挤三个人满满当当。谭庆项把白砂糖的陶瓷罐推到沈奚面前,为她倒了一碗新鲜豆浆:“两年没见了。”这本该是昨夜的话,只是昨晚他不是主角,只好搁在了今日。“那天……他和我吃饭,你应该一起过去的。”沈奚说。“开玩笑,我过去干嘛?”谭庆项好笑,“再说了,他把我大衣都穿走了,我怎么去?”周礼巡嗤地一笑:“还有我的领带。”……沈奚晓得两人要调侃,端了碗,凑着喝豆浆。谭庆项和沈奚的革命友谊深厚,知道两人之间的事情也多,有些话,并不适宜在周礼巡面前掰开揉碎了谈,于是也就没和沈奚多说,继续和周礼巡刚刚的谈话。听他们聊了会,沈奚捋清了一些疑惑。先前她就奇怪,周礼巡漂洋过海回到中国,不该只是帮傅侗文处理家里的事。原来,他帮傅侗文是次要的,北上去见外交总长才是主要的。谭庆项对沈奚解释:“政府这两年一面支持参战,一面也在为战争胜利做准备。北京已经聚集了许多外交官员,还有专修国际法的博士。大家都在反复研究国际法的条例,想要在战争胜利后,顺利拿回我们在山东的主权。”沈奚虽不关心战争,可是许多同学都在英法两国,对战局也多少有点了解。在去年德、奥阵营就开始衰败,陈蔺观来信也如此说。救国这条路,他一直在实践,从不顾忌个人名声的好坏,只在乎更实际的东西,从来从来都不是写个文章喊个口号那么简单。搅拌着豆浆的调羹,轻轻碰着碗,她像个小女孩似地,在想着心上人。“是侗文说服我回国的,”周礼巡这个法学博士也笑着说,“他是个最能蛊惑人心的人,我无法拒绝这种诱惑,以我毕生所学,为祖国争夺权益的诱惑。”沈奚好奇问道:“先生是准备动身北上了吗?”谭庆项和周礼巡对视一眼。其实原定是明日,傅侗文要一道北上,但显然,计划是要变了。两人默契地,齐齐笑而不语。周礼巡提前上楼去收拾行李,准备赶火车。厨房剩了她和谭庆项,谭庆项才低声问她:“你和段孟和?”沈奚摇头:“都是谣言。”虽然医院里也常常这样传,但她和段孟和确实是君子之交,除了突然的求婚,没有任何逾越。不过这里不比在纽约,男女两人相约出去吃顿饭,或是常在一处多说两句,便已经算是恋爱关系。谣言不止,她也没办法,在医院的女医生,除了她只有一位妇科的住院医生,追求者众,也逃不开这样的命运。段孟和和总理是亲戚,也是副院长,自然受关注更多,连累了她。谭庆项笑:“早知有这场误会,我应当去医院和你叙叙旧,一来二去,全明白。”他说得没错。“侗文他……”谭庆项叹气,“当年那场病险些没命,虽然不能说是因为失去了你,但当年那样被困、失意,你再一走,对他打击是很大的,”他小声说,“人生苦短,不想放手的,以后咱们别放,行吗?”沈奚被他逗笑。两人聊了会,约莫都是这两年沈奚在上海,傅侗文在北京的事。最后沈奚都忍不住唏嘘:“谭先生,你没有自己的生活吗?我们也算是生死之交了,并不一定只要说他……”“我?”谭庆项寻思着,“很无趣啊。”他兀自一笑,轻声问:“你们医院的护士,有没有未曾嫁人的?我母亲催我结婚,是催到已经要跳河了。只是要同我结婚了,恐怕是要北上换一家医院就职的,”说完又叹气,“前些日子侗文倒托人让我见了两位小姐,你晓得我自己的条件,小姐是不敢娶的,还是要普通点的人好。”沈奚想到苏磬,小声问:“那位……苏小姐,你不要再努力努力吗?”谭庆项愣了,摇头不语。他把几人用过的碗筷收拾了,放进水池子里。沈奚猜想自己戳到他的软肋了,内疚着,听到他背对着自己,笑说:“让你介绍个护士,你就拿我过去的事情来堵,沈奚啊,还是不是朋友了?”不愧是至交好友,佯装轻松的本事都是一顶一。沈奚顺着他说:“好,我帮你留意。”今天上午是她的门诊日,她没法子不去医院,纵是再舍不得,也是要走的。沈奚在床畔,枕头边蹲了会,看他的脸,只觉得一点都没有年纪增长的痕迹,反倒比过去更俊秀了。她看着看着,觉察出自己的傻,于是留了张字条在书桌上,又去书架上挑了个最漂亮的空墨水瓶压着,离开了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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