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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地盘上,她不会有任何的危险。
他点燃了熏香,味道清淡,却有种安神的效果,可以让云夕睡得更香。
走出屋子,就看见孟良正对着那两把剑啧啧称奇,“这杜家小娘子……简直脑子不知道怎么长的,这样的神兵说打造就打造,而且居然还成功了!若是让人知道,只怕求剑的人可以排到京城去了。”
孟珩淡淡道:“不会有人知道的。”他可不想让云夕因为这个理由被人惦记上,从此再无安宁之日。
孟良眼珠转了转,说道:“这两把剑,一个是给云深,一个是给孟珩。你用不了两把,不如一把给我如何?”这样的神兵他手中也没有,看着就眼馋啊。
孟珩平静的眼神中蕴含着两人都知道的鄙视——这人又在偷听人说话,脸呢!
孟珩哼了哼,“想都别想。”然后将两把剑一起收起来。
孟良气得哇哇叫,“我怎么就养了你这么一个不孝子,连把剑都不愿意孝敬。”
一块毛巾直接丢了过去,声音蕴含着警告声,“小声点,别吵醒了她。”
孟良觉得他在这家里简直要没地位了,他哼唧了一声,“你打算去哪里?”
“打猎。”
☆、第九十七章崇拜者,踩踏
云夕好久没睡这么舒服了,等她睡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床褥和被子都十分的柔软。回想起睡前发生的事情,云夕大概也猜出,这只怕是孟珩的房间。这一觉醒来,可谓是神清气爽,之前的疲倦一扫而空。
只是……有必要非要对她用药吗?
虽然知道孟珩是好意,但云夕还是很无语。
她从床上下来,发现袖子里的匕首不见了,大概是被孟珩拿走了吧。
云夕也不在意,她对孟珩还是十分信任的。
她走出屋子,孟珩正拿着一本书慢慢看着,听到动静,抬起头,“你醒了。”
云夕点点头,在桌上看到了自己的匕首,只是原先她的匕首是用木鞘装的,现在反而用了一个小巧玲珑的兽皮装着。
注意到她的目光,孟珩唇角勾了勾,“那兽皮是我今日整日东西的时候翻找出来的,即使是神兵也不能轻易割裂。”他嘴上说的轻描淡写,却没有说出那兽皮真正的价值。那是一种叫做千面獠牙的野兽身上的皮,最是坚韧,甚至能比得上传说中的天蚕丝。再加上外表并不显眼,就越发显得珍贵了。
这倒是比木鞘方便多了,云夕笑着将匕首收起,兽皮还挺厚的,有这么一层保护在,拿在手上也不会扎手了。
“多谢。”
她看了看窗外,发现天色还早,还没到太阳落山的时候,这时候进去打几头猎物还可以。她正要离开,孟珩开口了,“我今天打了不少的猎物,恐怕要吃不完,你带一些回去好了。”
云夕看向了院子中的野猪、鹿、兔子、山鸡……沉默了。只怕孟珩是听到她的话才出去打的吧。
孟珩看起来不好接近,其实是外冷内热的一个人呢。
院子里的猎物还真不少,云夕睡了一天,又没吃什么东西,肚子还真饿了。
她转头对孟珩说道:“我们来吃烤肉吧。”
等吃一些垫垫肚子再回家。
孟珩看见她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唇角不自觉勾起,“好。”
云夕直接烤了一只叫花鸡,只吃了翅膀和脖子,剩下的就都交给孟珩了。
孟珩让她猎物随意挑选,云夕最后选了一头鹿和两只兔子——比起野猪肉,她更喜欢吃鹿肉,虽然鹿肉挺上火的。
回到家后,云夕将猎物放在厨房中,今晚两个兔子直接煮了吃,至于鹿肉则得腌制,或者是做成肉干。这个季节的肉放到第二天的话,容易变质。
杜周氏对唐嫂子道:“将鹿肉切成一块一块的,每块大概两斤,等下让云瑶送一些出去。”反正也吃不完,不如送出去做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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