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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初醒,叶升套上鞋,连忙追出去。女郎从二楼的小窗里探出半个身子,多情地唤他:“升爷……”可哪儿留得住他啊,魂上系了线呢,线头攥在人家手里,回回都这样,只要叶因一动气,多大的事儿,叶升也得乖乖随着回。“叶因!”隔开一段路,男人在身后紧紧尾随,叶因听着烦,躲入小巷,反叫他追上。“跑这么快做什么?”你推我搡间,一双手从腋下绕过两肋,拦腰牢牢抱住他,再想挣就挣不脱了,“我叫你呢,还跑。”明知故问,叶因冷面:“放开!”一听就是不高兴了。换别人早知趣罢手了,可叶升没皮没脸,跟弟弟绕:“不放!”接下来的事儿,可不像亲兄弟俩会干的了,跟对蜜里调油的夫妻似的,叶升吻叶因的鬓角,舌尖舔过耳廓,将耳根子上最脆弱的那块软肉叼嘴里,含湿了,“怎么走那么急,吃醋了?”他靠得太近,自烟馆染的烟霞味钻入鼻腔,恍惚还置身那间放了大烟榻的房,女郎洋洋得意的柳眉,情意绵绵微笑。芭蕉扇扑火,愈煽愈旺,五内俱焚:“我吃你哪门子的醋。”哪怕同他日夜躺一张床上裹一席被,在外头,他也只是他的兄弟,是手足,任何一个女人来了,他心中都缠乱,“你回去罢,吸你的大烟,有人伺候……”嘴不对心的,叶因耍脾气。话被截断:“还嘴硬。”昔日霸道的流氓头子又回来,他锁住叶因的下巴,迫使他张嘴,舌头刁钻顶进来,狠狠吻他,把他的嘴吸肿吮疼,还不晓得放人,“你这儿……”手指戳在心眼上,叶升居然也清楚,“可骗不了我。”似用力吸了一口大烟,头昏眼花,叶因软在叶升怀里喘。身子被吻服,可一听这话,毒火从肺腑逼上来,心又狠起来。他曲肘和他卯上劲,腋下几寸是软肋,猛受到一招呼,叶升松开手,捂着胸侧,痛苦弯下腰。“余夜昇!”夜莺惊呼,慌忙中张开手臂,与他抱在一起。仿佛回到几年前,他们落地香港的第一天。怎么可能忘得掉,那天也是只有他们俩,举目无亲,除了彼此,无依无傍。余夜昇一身血污,活着和死了没两样,夜莺死死撑起他高大的身子,瘦削的肩膀扛着他蹒跚下船,在异乡的街上,用喊了一路的支离破碎的嗓音,逢人便求:“救救我大哥吧!”番外一:鸦片(中)“余夜昇!”夜莺抱着他,多少年没念过的名字,就这么叫出口。也不知道是他福大还是命硬,从阎王爷眼皮底下捡回条命。余夜昇伤好没多久,香港也跟着沦陷,他们隐姓易名,过了好一阵子东躲西藏的日子。直到三年零八个月之后,日本投降,昔日受过余夜昇恩惠的朱光启和钱万钧两位老板,敲开他们暂避九龙城寨的家。借他们相助,化名叶氏兄弟的二人开设上海饭店,置屋买房,终而安居定所。余夜昇虽然侥幸留下一命,但旧伤缠人,每每复发,疼痛难当,大夫爱莫能助,唯有吸两口大烟能缓解,好在他的烟瘾不大,一两个月,也就上烟馆一回。可这两个月,他去得勤,夜莺心里放不下他,所以跟了来,第三回撞见那名女子,心里藏的什么龌蹉的、恶心人的念头,都臭阴沟的水一样翻上来,忘了他还有伤。夜莺懊悔不已,如当年一般扛起他架到肩上,脑袋里已抄最近的路,赶往卲医生的诊所。他驼他走,可余夜昇脚上生了钉,手也不老实,脸颊贴着脸颊摩挲夜莺,蹭到嘴巴边,又巴着要吻他:“担心我?”一个愣神的功夫,就让他亲着了,“跟你说,我都好了。”他说好了,夜莺可不听他的,被余夜昇箍在怀里,不敢乱动,但嘴上一点不饶人:“好了?好了你还天天往烟馆里跑?就这么迷得你家都不回?”还是说,姑娘好,瞧得你心眼儿活泛……余夜昇拿鼻子贴他的脸,一口一口啄他的腮帮肉:“是谁不回家了?”他借机吐恶气,“你自己算算,这个月,你坐下来陪我吃过几顿饭?”怀里的人不动了,良机不可再,余夜昇又摸上夜莺的脸,咂了好几口:“回家守着四面墙,你不在,我难受。”明明是他恶人先告状,可他说难受,夜莺就舍不得:“店里……最近忙了些……”是怠慢他了,他转过脸,双手捧着余夜昇的脸,在他鼻尖上点了点,又吻了吻,“我只是担心……你的伤……担心你上瘾……”变得和烟馆里那些人一样,把性命丢在大烟榻子上。哪儿晓得今天这么一出,能逼出他几句实话,余夜昇心里热,捧珠捧宝的抱他,吻得很深,那股劲,简直像当年刚遇到他。“不会的……”一个吻与另一个吻的间隙间,余夜昇呼着滚烫的鼻息,吮他的侧颈,“你不乐意,我就戒了它。”怪那口大烟,夜莺五迷三道地想,要不,他也不能和他名分上的哥当街搂着,干柴烈火地亲嘴。上海饭店的两位东家啊,这要是给人看到,生意也不用做了。太想他了吧,夜莺也伸手搂紧他,把脸埋进他的颈弯,想他想的,别的都不顾了。余夜昇说到做到,那日在老延龄丢的烟枪也不要了,真一门心思绝了抽大烟的瘾,夜莺嘴上不说,可还是捡了一天他出门采办,在家布置了一桌小酒,熏鱼、醉鸡、酱鸭,几样犒劳他的上海菜,他从饭店里大师傅那儿学来的手艺。没等来该来的人,最不想见的,倒是找上门来。婀娜曼妙的女郎,带了一杆琥珀嘴的烟枪,老鸹眼的大烟杆,敲开叶家的大门。夜莺一眼就认出来了,她手里的烟枪,正是自己送给余夜昇,又被余夜昇弃在烟馆的那杆。她就是那天,和余夜昇卧一个榻上伺候他的女子,红姑曼芬。“叶二少。”她点头,一身春梅红的旗袍垂到地上,把脚踝遮得一点看不到,只露出荷尖那么点的鞋面,艳而不显淫。她连喝茶也是得体的,先颔首谢过,呷一口放下,嘴唇印子完好如初,杯沿上干干净净:“今天来,是来归还这个的……”她把烟枪搁下,放在桌上,轻轻推了推。夜莺没接:“我哥不在。”“我知道他不在。”提到余夜昇,曼芬脸上的笑容,有了一丝朦烟胧纱的傲气,“还给你们兄弟俩,谁都一样。”她说兄弟俩,都一样,眼珠子亮得很狡黠。夜莺不想留她:“劳烦你跑一趟了。”送客之意显然。曼芬哪儿会听不懂,可偏磨洋工:“其实我今天来,是找二少你的。”她说着说着,话就不对了,“我想求二少,给我保门亲。”“这可说笑了。”夜莺隐约觉出她的心思不寻常,可强忍不发,“保媒你得找媒婆,找我可没用。”“这事儿,还就二少说了管用。”豆蔻指掩殷红檀口,曼芬细笑,“我想请二少给说说,我愿自赎身家,嫁入叶府,给大少爷……做个伴。”说到这里,她终于露出一点小女儿的娇羞,比花还好看,夜莺往她脚上觑,看到一双绣了合欢的喜鞋,她今天,绝是有备而来。夜莺一时惊,为她身为女子超凡的勇气,又妒,因她纵使羞臊,也能坦然说出这一番轰轰烈烈的话:“我大哥……连正室都没有娶呢……”“我知道……”她咬唇,模样一往情深,“能跟他,我只求当个妾……”她可是曼芬啊,塘西台脚最旺的红姑,裙摆下堆金的老契无数,要风得风,却愿自断花运,从此买埋街食井水,当一个人的温心红颜。她的情真意切,夜莺看在眼里,心里一万根刺在扎:“恐怕我爱莫能助了。”他支撑着站起来,这回是认真的,夜莺做了个送客的手势。曼芬与他对视,缓缓起身:“我知道二少不会答应……”她用手拢了拢乌黑的头发,睫毛下黑珠子似的眸子盯着他,俏丽一笑,“可你和他,可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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